凉山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
时间:2013.09.06    来源:凉山州科协

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环境保护厅、省科协《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》(川科协〔201338号)文件要求,结合凉山实际,特制定本活动方案。本活动由州委宣传部、州教育局、科技局、环保局、科协、西昌市委、市政府主办,西昌市委宣传部、市教科局、环保局、市科协承办。

一、活动时间和主题

凉山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时间为913-20日。活动主题为“保护生态环境、建设美丽中国”。

二、重点活动

(一)科普日宣传活动。

1.时间地点:913上午900-1100,在西昌市月城广场。

2.参加人员:州四大班子领导;市四大班子领导;州委宣传部、州教育局、科技局、环保局、科协领导;市委宣传部、市教科局、环保局、科协领导;州级学会的科普志愿者、市级学会的科普志愿者、西昌市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志愿者。

3.宣传内容:

生态环境、绿色食品、防震减灾、禁毒防艾、科学生活、健康运动、环境保护、文明守法、水土保持、疾病防治等。

4.其他事项:

A、场地落实与协调、西昌市参加活动单位桌牌制作由西昌市科协负责;

B、州领导邀请、州级学会联络、矿泉水的准备与发放、州级参加活动单位桌牌制作由州科协负责;

C、市领导邀请、市级相关单位联络安排由市科协负责;

D、州(市)参加活动单位要根据宣传内容,结合本单位及学会特色,制作醒目的展板或宣传资料,830前布置宣传点,并到州(市)科协所在位置签到;

E9点整,开始向公众发放宣传品;930州(市)有关领导巡视活动现场,参与科普日活动。

F、媒体宣传报道,由州委宣传部安排落实。

(二)基层环保科普行动。

全州各级科普示范社区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,特别是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的奖补对象,要围绕科普日主题,带头开展贴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的保护生态环境、垃圾分类处理、节能等科普知识宣传,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、新品种推广、新农村建设等生态技术相关科普活动,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。

(三)开展全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科普素质知识竞赛。

以凉山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《公务员科普知识宣传资料》为学习内容,由州委组织部、州人社局、州公务员局、州科协联合,面向全州公务员和人员开展科学素质竞赛,发挥其对普通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示范带动作用。810日前,各县市和州级部门要将学习资料发到参赛人员手中,91-20日为答题时间。

(四)科普开放日和青少年科普征文活动。

西昌学院、凉山卫校等要结合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,在科普日期间开放相关实验室、教学科研设施,并面向社会举办科普讲座、咨询服务等活动。科普教育基地、科研院所和科技场馆在全国科普日期间,要积极推出与生态环境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。

科普日活动期间,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,认真开展好以“保护生态环境与食品安全”为主题的凉山州青少年科普征文活动,并以科普日活动为契机,把科普文化节推向高潮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
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支持,主动邀请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。宣传部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环保局、科协要加强联系,配合协调,认真研究本县市全国科普日的活动方案,并予以落实。州级有关部门要有一位领导同志,专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对科普知识的学习,认真参加科学素质知识竞赛活动。

(二)加强宣传报道。

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、报刊、广播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,充分利用手机短信、移动电视、互联网等媒体的传播作用,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。各地开展活动的信息,要及时报送州科协办公室。

(三)增强活动实效。

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,力戒形式主义,杜绝奢侈浪费。要深入了解社会公众的科普需求,结合当地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活动,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面,使活动收到预期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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