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13.08.29    来源:凉山州科协

各县(市)科协:

为切实加强对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项目资金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,使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进一步向规范化、科学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,充分发挥该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结合近年来我州 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实施的具体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全州的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检查范围

2007-2012年期间获得的国家和省级 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,重点是2011、2012年度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重点检查项目资金到帐、流向、使用、管理等有关情况。

三、检查步骤

1、自查。各县(市)科协根据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照项目申报书和资金预算表,对本县市内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检查面要求达到100%,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州科协。

2、总结完善。各县(市)科协根据自查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,要认真分析原因,找出薄弱环节,制定整改措施,全面整改到位,并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州科协报告。

3、检查。州科协将于8月中旬起开始对各县(市)科协的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。检查采取听取自查情况汇报,明查暗访、深入项目、进村入户等方式进行。此次集中检查后,以后将采取不定时,随机形式进行抽查。

四、检查要求

1、提高认识。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项目资金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,坚决执行、认真落实。

2、严格检查。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,领会精神。在检查中仔细查阅相关帐表册据、资料数据,深入项目单位,认真开展检查。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、坚决整改。保证检查工作不走过场。

3、完善制度。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结合本地实际,完善项目申报、资金拨付、进度检查等相关规章制度,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项目资金安全、规范、高效运行。

凉山州科学技术协会

20138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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