凉科协〔2013〕30号
关于印发《凉山州科协网站信息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各县市科协,州级学会,企事业科协,州科协机关各科室:
现将《凉山州科协网站信息管理规定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凉山州科协
凉山州科协网站信息管理规定
凉山州科协网站是宣传和展示科协工作的窗口,是开展科学普及和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载体。为充分发挥科协网站对工作的推动作用,不断丰富网站内容,准确传递和及时刷新信息,切实维护科协网站的形象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。
一、建立全员信息制度。机关各科室的每位职工都是信息宣传员,并在各县市科协、州级学会和企事业科协建立信息联络员。各信息宣传员、联络员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挖掘材料,撰写信息,反映工作动态,展示工作亮点。
二、网站管理的责任权限。州科协办公室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、信息采编、上传、更新及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。州科协机关各科室、各县市科协、州级学会和企事业科协负责向网站报送信息。
三、上网信息的原则要求。一是保密性原则,凡涉及秘密事项的信息严禁上网;二是时效性原则,上网信息要及时,工作动态类信息一般不超过3天,最长不超过1周;三是准确性原则,上报信息要真实准确,严禁虚报或抄袭;四是专业性原则,信息内容要与科协工作密切相关,体现专业特色和职能特点。信息撰写要主题鲜明、内容完整、层次清晰、文字精炼、生动活泼、图文并茂。
四、信息的报送渠道。州科协机关各科室信息直接报送办公室,县市科协通过州科协网站“信息报送”端口上报,州级学会、企事业科协工作活动信息分别报送至州科协学会部和咨询中心。
五、信息的上传程序。州科协机关各科室拟上网公开的信息、文件,需拟稿打印清样,一般性、常规性工作信息报分管领导审签,涉及反映问题、建议等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签后,交由办公室对外发布。县市科协、州级学会和企事业科协上报信息需由本单位审核后报送,最终由州科协办公室审定公开。
六、更新网站栏目内容的责任分工。“工作动态”栏目由机关各科室共同负责;“县市动态”、“建言献策”、“政策文件”、“科技工作者之家”等栏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;“科学普及”(“科普之窗”)栏目由普及部、民科队具体负责;“全民科学素质纲要”栏目由纲要办、普及部负责;“学术学会”、“科技人才”栏目由学会部具体负责;院士专家工作站、企事业科协栏目由咨询中心具体负责;“青少年科技”栏目内容由青少年中心负责。各科室要加强信息报送,确保信息的刷新率,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。
七、网站的安全维护。网站管理员负责系统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,并对信息管理系统帐号及用户口令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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