凉科协〔2015〕1号
凉山州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
推进实施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的通知
各县市科协:
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实施以来,各项工作均按“计划”要求有序开展,针对前一阶段州科协“走基层”调研时各县反映出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,州科协党组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进一步明确细化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领导小组责任
为确保“计划”顺利推进,州科协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领导小组实行分组联系工作制度(具体领导小组见分组名单),加强对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工作推进的指导力度,每个组对所联系县的“计划”推进工作要加强指导,
随时掌握推进进度。
领导小组分组联系名单如下:
第一组
责任领导:杨康
责任科室负责人:办公室主任宋永国
重点联系:木里、盐源、雷波
第二组
责任领导:周庆宇
责任科室负责人:普及部部长李阳德
重点联系:甘洛、越西、布拖
第三组
责任领导:黄春莉
责任科室负责人:学会部部长黄晓宁
重点联系:喜德、普格
第四组
责任领导:李勇
责任科室负责人:阮敏
重点联系:昭觉、美姑、金阳
州科协民科队、普及部、青少年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工作,切实做好“计划”实施的信息收集、数据整理和协调工作,并将“计划”推进情况及时报告给各工作组,以确保“计划”按时有序进行。
二、进一步明确细化“科普照亮山村行动计划”任务分解目标
按照《实施意见》凉科协〔2014〕33号文件,“计划”2014、2015、2016三年的任务分解表已经下达,各相关县要按“计划”要求严格实施,现针对前一阶段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些情况,对“计划”目标任务作进一步的说明和细化明确。
(一)对《实施意见》中“八大工作措施”的补充说明。
1.“双语”科普宣传员的培训工作。实行州、县分级培训。州科协负责对选拔出的100名州级双语科普宣传员进行培训;各县自行对本县的双语科普宣传员进行培训,且必须按“计划”分解的总目标任务数完成培训。
2.科普宣传、培训工作。统计范围为县科协参与本县相关活动的全部数据,包括本县其他部门牵头,科协参与了的都可以纳入统计。
3.青少年科普活动。必须要有相关文字、影像资料,明确的学校名称、活动计划、开展活动的照片等音像资料和相关信息简报、以及开展活动后的反响和效果评价。
4.科普资源开发。必须是科协自主开发或是参与联合开发的,要有实物。
5.科普带头人评选和少数民族科普示范创建工作。各相关县要加强评选工作,认真按“计划”分解的目标任务开展本县的评选和创建工作。从2015年起,州科协改变表彰方式,每年从完成目标计划任务的县所上报的材料中,择优选出10名少数民族科普带头人、10个民族科普示范乡(镇)、10个民族科普示范村、10所民族科普示范学校进行表彰。
6.科普基础设施建设。州科协将整合中国科协、省科协、州科协资金项目资源,优先向各相关县倾斜,各有关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,按“计划”要求及时与州科协对接,做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。
7.专业协会和示范基地。各相关县要加强对专业协会和基地的培育和打造,力争在三年内完成计划目标任务。州科协在每年州级示范单位创建时,对重点县的申报予以优先考虑,对未按“计划”上报的县,将所分配的名额调剂到其它县。
(二)几点要求。
1.11个重点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吃透“计划”精神,结合本县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。同时加强与州科协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,按要求及时有序推进年度“计划”目标任务工作。
2.州科协要加强各县对“计划”实施情况的督导工作,各位党组成员要对各自联系重点县的推进工作进行督促,加强指导协调,推动工作开展。州科协民科队、普及部、青少年中心等要做好信息收集和协调工作,随时了解并掌握各县“计划”推进状况,对于进展缓慢或是推进不力的县及时报告州科协党组,由党组成员根据各自联系重点县分工进行督促。
3.州科协办公室、民科队将加强信息反馈,及时通报各县“计划”实施情况。
4.从2015年开始,州科协将对11个重点县 “计划”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,评估结果作为分配科普经费的主要依据。
凉山州科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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